26岁的母亲将年仅4岁的亲生儿子故意推入水中淹死。这位母亲到底是怎么想的?为何自己离婚不成,后果要让孩子来承担呢?
俗语说,虎毒不食子。可一个仅26岁的年轻母亲,却为何会杀死自己的亲生儿子?
据陈佩交代,她婆家是礼泉县史德镇小寨村的,她与丈夫杨某在县城开有一汽车修理店。陈佩2006年生儿子时,在医院做剖腹产手术,为此留下“月子病”,不仅至今无法生育,还患上了其它难治之病。为此,她偏执地认为,都是生儿子得了这身病,是儿子害了她的一生。今年年初时,陈佩遇到了她中学时的一名男同学,两人发生了不正当的关系。男同学的介入,使陈佩夫妻俩经常吵架,动不动就打架。陈佩多次明确提出离婚的要求,双方老人都劝她看在4岁孩子的面上,不要离婚。为此,陈佩认为,孩子不仅让她得了一身的病,还成为她离婚的绊脚石,便产生杀子恶念。
10月7日,她决心杀死儿子并开始寻找机会。10月10日晚,陈佩再次跟丈夫杨某吵架后,下定决心次日害儿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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